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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丽江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丽办字〔2015〕19号)的规定,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5开考。如遇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到1:3。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裁减或取消,职位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遴选计划数以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职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1:3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不得进行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与遴选计划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公开遴选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能力素质、实践经验、岗位匹配程度等。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公开遴选体检、考察采取差额的办法进行。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优先体检、考察综合成绩高者。
体检、考察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不参加体检或放弃遴选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医院为丽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五)确定拟遴选人选。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按每个职位与遴选计划数以1:1比例提出拟遴选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机关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