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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丽江市环境保护局遴选公务员4人公告

丽江政务网 2017-12-0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查询有关遴选公告,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3日(三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③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③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遴选单位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条件说明:

①本次报名条件“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12月11日,即“40岁及以下”指1977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②此次遴选的“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定,遴选会计专业和环境及自然保护相关专业(详见附件3、附件4)。

7.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丽江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按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占2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情况,首先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排名,如果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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