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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副科级以上人员及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张榜和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调的范围、数量、岗位、条件和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6日。
2、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时须填报《2017年新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新野县政务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拍摄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现场采集指纹,交纳考试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15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评卷。采用一套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新野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在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