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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桂阳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公开选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一楼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158办公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5日到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一楼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15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职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12月11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取消或核减的选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常用计算机操作业务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