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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考人员可登录庐陵党建网下载《吉安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分别到相关选调单位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低于以上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笔试人员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适应性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四)适应性考察。适应性考察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跟班学习时间为3个月。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岗位适应能力和工作作风、奉献精神。
(五)确定人选。适应性考察结束后,由各选调单位对跟班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拟选调人选,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委审定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空缺时,如需递补,必须由选调单位提出,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跟班人员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手续。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联系方式:0796-8442812。
原标题:吉安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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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