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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审计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12月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泗洪县人社局事业科408室;
3、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事业人员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变动审批表,俗称“人头表”)、相关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