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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2017 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选调单位。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选调职位计划减少的,该职位报考者所报职位不调整;选调职位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3.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
②近5年以来,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评为优秀或先进的,一次加0.5分,被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评为优秀或先进的,一次加1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2017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到选调单位进行加分审查,选调单位报干部调配部门复核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