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29日—12月3日,每天9∶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公开遴选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3份。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