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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30%,面试所占权重为4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所占权重为3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评分合并计算)。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描述为准)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两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的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方式。法官助理岗采用情景模拟(控辩式)面式,综合行政岗采用结构化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