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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教师参加遴选确定为拟调对象的,原则上在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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