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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 月1日,12月4日—12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楼2-9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76号)。
4.报名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2017年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⑶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⑷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编制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遴选资格。
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遴选人员的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综合考核与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