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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考察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考察。
5.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3名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如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试用期满合格,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人选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2212253(市政府办公室)
原标题: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文字秘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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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