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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彭水县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2人公告(第四季度)

彭水县人民政府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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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经遴选(选聘)、调配等方式至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转正录用时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的除外);

(6)近3年公开遴选(选聘)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因违反公务员遴选(选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8)学校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为稳定基层人才队伍,每个乡镇、街道最多只能推荐2人(包括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参加本次遴选(选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考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805室78495260)办理;报考事业单位的在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10楼78496838)办理。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③现单位(录)聘用文件和2016年度考核文件(以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准,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④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附件4)。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报名表》);⑥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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