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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实施办法如下: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结束后,按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政审不合格及本人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享受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市财政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9560413、85214603.
本公告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