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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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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 40%。笔试内容为文字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莲都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考察分占总分的2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完成后按照1:1研究决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6.公示、选调: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其中莲都区委组织部选调对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273272。

咨询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2271863;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战部办公室0578-2027985。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2017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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