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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调入等程序组织实施。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汉寿县总工会办公室(地址:汉寿县龙阳街道小南门1号,联系电话:0736-2861338)。
4.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党委(组)或任免机关同意并加盖公章;
②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
③县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管)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县总工会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分笔试和面试进行,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1.笔试(100分)。
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
地点:汉寿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
2.面试(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秩序。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总工会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遴选资格,所留缺额按综合成绩递补1次。
(五)公示和试用
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县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遴选人员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六)调入
遴选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此次遴选工作由县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实施,未尽事宜,与县委组织部商定并负责解释。
原标题:汉寿县总工会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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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总工会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