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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临河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派驻机构选调30人公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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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区纪委组织部(区党政办公大楼4028室),联系人:张淑琴,联系电话:8523775。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区纪委组织部领取或直接登录临河区政府网下载。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经报名初审登记后,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编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由区纪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和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必须使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在临河区政府网络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政府网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2.面试。由区纪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若选调人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加试面试按最终成绩高低确定。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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