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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遴选(选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遴选(选调)名额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遴选(选调)指标至笔试开考比例(经计算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遴选(选调)。
笔试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正式开始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为《适岗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面试比例【岗位遴选(选调)指标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之比】为1:1.5 (其中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各遴选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 。根据遴选(选调)指标和面试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进入面试环节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选调)环节。
截止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上午10:00时,因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缺额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遴选(选调)指标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列人员加试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具体时间和体检集中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除按规定只能当场复检、当日复检的项目外,对其他不合格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选调)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选岗
镇乡(街道)财政所的具体选调单位和选调人员数量,于面试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kxhrss.gov.cn,网址下同)上公布。根据镇乡(街道)财政所选调指标,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州区财政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即“选岗”)。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选岗。考生选岗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换选调单位。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的考生,经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考具体单位进行遴选调入,不再进行选岗。
(六)考察
体检合格并选岗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开州区财政局、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全面审查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再次复审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选调)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情况,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选调)的,确定为遴选(选调)人员,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遴选(选调)人员须在调入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区内、区外流动。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选调)财政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以及进入笔试环节、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和其他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
3.本次遴选(选调)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除规定环节可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开州区2017年面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遴选(选调)财政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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