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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在广州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成绩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http://gzkg.gov.cn/)发布公告。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职位数1:1比例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时,视情况可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因考察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考察人选需提供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出现考察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时,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完成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http://gzkg.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经考察认为相关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并公示空缺情况)。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来穗参加考试的市外人员,由选调单位按统一规定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二)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062861
监督电话:020-36062851
原标题: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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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