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详见《鸡西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为保证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人选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的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办理调转手续前,对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467-2386623。
原标题:鸡西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