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11月22日至27日
报名地点:衡阳市委大院3号楼3227房,联系及政策咨询电话:8866626。
2、报名要求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工作时间)、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接待处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计划。笔试科目为2门: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文秘基本知识,满分100分;②公文写作,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文秘基本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6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总分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分相同的,以公文写作分数高低排序)。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递补不超过1次。
7、公示和试用
(1)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处党组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
(2)试用。试用期3个月,由接待处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市纪委、组织部、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衡阳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衡阳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