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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人武部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遴选计划。
四、面试
本次遴选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入围人选在“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人武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群众公认度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后,县人武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事业单位遴选一律实行岗位聘用制动态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遴选人员聘用时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则实行高职低聘。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领导,确保遴选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遴选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金寨县2017年公开遴选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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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