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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统战政策理论水平。参考资料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以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自公示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转任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审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它不适宜选调情形的。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入围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入围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录用。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衢州市委统战部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