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年广东省遴选公务员374人公告解读

2017-11-1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关于考试

(一)笔试

时间

2017年11月26日9︰00—12︰00

地点

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在广州市进行笔试;

报考各地级以上市职位的,在所报职位市进行笔试。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形式

闭卷

笔试内容

笔试为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分值

100分

注意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12月10日后,报考者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2.注意接收资格审查相关信息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而资格确认具体信息会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时间

笔试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名单确定

各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3倍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人选

审查资料

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

1.各职位的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拟遴选的人数比例低于3︰1的,在划定的笔试合格线内按全省平均分数线确定入围。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报考者可于2017年12月15日后登录各遴选机关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时间

另行通知

形式

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内容

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成绩

满分为100分

(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六、考后重要事项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方式

等额

组织方

各遴选机关

注意事项:与往年相比,考察方式变得单一化

往年遴选招录对报考人员的考察方式分为等额考察和差额考察两种。以2015年为例,具体规定为“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可采取等额或差额的办法进行。差额考察的,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方式统一采用等额制,代表了综合成绩入围名单与最终转任人员名单之间变化浮动变小。

(二)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职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注意事项

1.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会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对象。

2.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天

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中公教育遴选辅导专家祝您成功!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