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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衢州市发改委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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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17年6月17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发改委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六)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转任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发改委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辞退、解除过劳动(聘用)合同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七)组织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发改委党委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经济、法律、文字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近5年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原标题:衢州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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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改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衢州市发改委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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