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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的人员视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五、考试
本次选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入围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星期六)下午3:00—5:30。
笔试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4号楼三楼312
室。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拟录岗位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者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按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由肇庆市委政研室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岗位拟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组按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选调人选,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委政研室研究决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体检、考察工作由肇庆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肇庆市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监督检查
肇庆市纪委驻肇庆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投诉电话(0758—2228321),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本公告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中共肇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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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政研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