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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新蒲新区行政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16日(9:00-12:00;14:00-17:00)。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6-82(新区开投大厦)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需填写《2017年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附电子版);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正式干部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交本人自愿从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事业单位的承诺书。
(4)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进行原复件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