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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205室(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市人大门户网站下载《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打印,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红底证件照);
(2)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报名表需现工作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鲜章;其他复印件需现工作单位签署“系原件复印”字样并盖鲜章。
4.资格审查: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时,相应调减遴选数量,调减情况在绵阳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100分合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总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笔试成绩将及时通知参考者本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选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并且不再递补。考试总成绩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