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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3人公告(第二次)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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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一)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二)考察递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请示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1次。

(三)考察时间:12月中旬。

八、公示及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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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新晃县第二次选调事业单位(全额)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7年新晃县第二次选调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3.2017年新晃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中 共 新 晃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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