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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参公管理单位人员1人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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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参公管理单位人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5周岁及以下,男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以上职位要求年限计算截止至接受报名的第一天,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11月20日以后(不含11月20日当日),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11月20日满2年。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士及以上;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A0201)、应用经济学(A0202)、法学(A0301、B030101)、政治学(A0302)、中国语言文学(A0501)、历史学(A0601)、公共管理(A1204)、经济学(B0201)、政治学类(B0302)、汉语言文学(B050101)、历史学类(B0601)、公共管理类(B1204)。(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以及在全国、省、市刊物发表文章的优先考虑。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工作的调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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