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复核和面试
1.资格复核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以及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经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在进入面试后的各环节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报考生所在单位所在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前 24名人员为面试人选。若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所有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4. 入围人数未达到8人(含8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
(三)考察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8名被考察人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廉豸连城”微信公众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报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连城县纪委、连城县委组织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