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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遴选程序
(一)公开推荐(11月1日-3日)
1.各县市纪委、党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州纪委班子成员、各部室按照条件公开推荐,并对所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包括党组织推荐报告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2.自荐人员填写自荐表(附件3),直接报送州纪委组织部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11月4日)
由州纪委干部推荐遴选考察组负责对推荐自荐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
(三)笔试(11月5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推荐遴选条件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自愿填写报名表、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参加规定时间举行的笔试。
(四)面试(11月7日-8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进入面试。
(五)确定考察对象(11月9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性别、民族、年龄、专业等结构比例,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制定干部考察建议方案,征求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意见后,报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
(六)进行考察(11月10日-13日)
干部推荐遴选考察组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组织鉴定、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纪律观念、能力素质、作风情况、社会关系和社会评价,形成考察报告。
(七)研究选用(11月14日-30日)
州纪委干部推荐遴选考察组形成推荐遴选干部意见后,提交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八)公开公示(11月30前)
根据会议研究意见,遴选干部名单在州纪委进行7天公示。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电话:8123055,18999578957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举报反映的,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
纪检干部推荐遴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事推荐遴选考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密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推荐遴选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应当回避的,按照要求实行回避。
各县市纪委、党委组织部,州直部门党组(党委)要按要求做好干部推荐遴选工作,在收到方案后,及时向本县市、本单位干部宣传通知,在做好组织推荐的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自荐。州纪委、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推荐遴选干部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8125095 13899791181
邮箱:ylzjwzzb@163.com
原标题:伊犁州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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