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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遴选4名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乡镇及县直部门在编在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在乡镇工作不满五年的;
4.正在县内各单位挂职的干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试用、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26363191;传真电话:26363199)。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