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在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告通知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调职位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见附件3)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三)面试
面试地点为广州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成绩在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告。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名单在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告。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1:1。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和职务。
组织考察前,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和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 公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选调人员办理转任手续进入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发展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中心)工作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选调对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本方案由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发展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发展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发展中心、
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