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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由区考试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录用资格。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内容为岗位需要的相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及机关应用文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面试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选调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总成绩相同的,参考以下条件:(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学历学位高者优先;(3)中共党员优先。依据考生加权成绩和1:1的考察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加权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6、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按选调名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区财政局及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天。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考选资格,取消其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考察、公示。
7、调转。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由区财政局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2122520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