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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相关证明;
(7)填报《东至县水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县水务局、编办、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若达不到规定比例,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水务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择优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水务局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0566-7020737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察局: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水务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7年 11月1日
原标题:东至县水务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