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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选调前一个月之内,以及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1:1的比例研究提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市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得分顺序及考察情况,提出后备人选。
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标准,严格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
6、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同意后,在本人原工作单位、市纪委以及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同时公示7天。
7、试用。公示期满,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市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选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列入不诚信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人员名单,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371-23855268
原标题:开封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2017年选调全供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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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选调全供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开封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选调全供事业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