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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2月6日
(二)报名地点:
市直部门报考人员直接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报名,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可在本县(市、区)委政法委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遴选报名表》。《遴选报名表》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要求准确无误,A4纸打印,一式两份,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报名。《遴选报名表》可在《瓷都平安网》下载。
2、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月10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4、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遴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此次遴选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如遇到报名人数超过10人以上,将通过笔试进行筛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初定2015年2月,地点待定;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的思维广度深度及敏捷性,语言表达的准确、简洁、流畅、逻辑性,组织的周密性、条理性及可行性,对事物变化反应的敏捷程度,处理问题得体、综合素养及举止仪表等。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三)电脑运用能力测试
凡是通过面试考试的应考者,按5:1的比例参加电脑运用能力和具体操作测试,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操作能力,打字速度不少于60字/分,熟悉文件排版、发送电子文件等简单办公操作。
(四)考察
电脑运用能力测试合格的,按成绩从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组提出的遴选意见,经研究后确定遴选对象,并分别在网站和拟遴选人员的原单位进行公示。
(五)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在原单位),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景德镇市委政法委政治处(8272996)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