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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发准考证。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笔试准考证。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限内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整情况在灌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灌南党建网、灌南县纪委灌河清风网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后,组织参加体检。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如体检有人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灌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灌南党建网、灌南县纪委灌河清风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县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灌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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