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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曲靖市侨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遴选1名公告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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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遴选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3128232

咨询电话: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综合科:0874-8965957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侨联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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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7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17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曲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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