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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和考核
复审通过者进入考察和考核环节。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局、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共同确定。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须到市产业融合发展中心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五)办理手续
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编办出具用编手续,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工人事科:028-82203717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崇州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崇州市产业融合发展中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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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