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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度考核加分及考察、体检
(一)年度考核加分
考生近3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笔试面试后选调总成绩中予以加分,按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0.5分计算。年度考核结果由考生在报名时填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二)考察
考生选调总成绩由考试总成绩及年度考核优秀加分合计得出。根据选调职位名额和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组织加试面试。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选调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选调机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选调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选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机关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需要递补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选调的,要向选调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泗水县党政门户网站(http://www.sishui.gov.cn)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公开选调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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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