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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第二批)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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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在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qjdrc.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邀请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人事科提供《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7人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qjdrc.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发展改革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中共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人事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qjdrc.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3128213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74-8967931

咨询电话: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874-3131093

六、其他

本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实施,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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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017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7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17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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