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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遴选7人公告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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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3。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从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 yn.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及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周五)—2017年11月12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博欣商务楼二楼前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 yn.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关注云南长安网通知公告,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 yn.gov.cn)。笔试成绩将在云南长安网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

综合成绩在云南长安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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