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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将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武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一律不予替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临武县纪委、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1.临武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调具体工作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临武县纪委组织部协助。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 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中途退出者,须向临武县纪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公开选调临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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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临 武 县 纪 委
临 武 县 监 察 局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