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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招录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以当次公务员招录公告为准);
5、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川党建网站、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遴选部门、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遴选的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的其他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遴选机关(单位)选定专人组织实施。
1、报名:
(1)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3)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及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见职位表)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依据遴选公告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具体要求,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行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要向报考者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者本人,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职位遴选计划数之比)。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本单位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及不足开考比例职位缩减或取消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及时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缩减、取消遴选职位情况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取消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和改报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要将《报名推荐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