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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剑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8人公告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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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拟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8、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计调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每人限报1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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