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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调任公务员公告1人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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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入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之和,按调任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调任计划数与进入考察人员数不足1:2的,以岗位调任计划数与考察人员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公开调任的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工作由昭通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调任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了解。

(六)确定拟调任人员和公示

市工信委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成绩等综合考虑,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考生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等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拟调任人员等情况,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thrss.gov.cn/)公示。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由拟调任人员自行体检,并向昭通市工信委提交体检合格材料,方可进入后续调任环节。

(八)调任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调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呈报审批材料。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工资手续。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昭通市工信委门户网站了解公开调任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公开调任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调任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调任工作在昭通市第一纪工委和昭通市公务员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调任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0-2139026(中共昭通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咨询电话:0870-2128956(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70-2121057(昭通市人社局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0870-2121519(昭通市工信委人事科)

附件下载

1.昭通市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表;

2.昭通市公开调任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昭通市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原标题:2017年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调任公务员公告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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