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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3.报名地点: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乐山市市中区学堂山路688号301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