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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报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达到1: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如符合条件人数较少,报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及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依程序进行考察。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和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另行对其进行考察。
5.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4名人选,对拟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2.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1-58205758
举报电话:0731-58205755
原标题:关于选调雨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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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0日